在编写离婚协议时,确实有一些话或表述是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们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产生歧义或给未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以下是一些在离婚协议中应避免的表述:
- 违法条款
- 违法的财产分割:如涉及非法所得或不当处分共有财产等。
- 违反公共政策:任何与公共政策相违背的条款,如将孩子安排在不适宜的环境中。
- 权益放弃条款
- 绝对放弃探视权或监护权:这种安排可能违背孩子的最佳利益,甚至可能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 放弃法定权益:如放弃基本的赡养义务或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应有权益。
- 不明确的条款
- 模糊的财产分割:如“将所有财产平均分割”,应具体列明每一项财产的具体处置方式。
- 不明确的抚养费约定:应具体约定金额及支付方式,模糊地说“按需支付”可能引起纠纷。
- 不合理的期限与条件
- 长期不变的赡养或抚养安排:如50年不变的费用安排,这可能与实际情况变化不符。
- 苛刻的期限:如要求对方在极短时间内完成财产交割,这可能不现实。
- 情感或道德要求
- 情感义务:如“每周必须见面”等,这种条款一般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 道德约束:如要求对方“不再婚”或“不与特定人见面”,这种条款既不合理也不具备执行力。
- 不公平条款
- 过于偏袒一方:如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分文不取。这种不公平的分配可能导致协议被法院修改或撤销。
- 不对等的责任:如一方承担所有的债务,而另一方则无任何负担。
- 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
- 隐瞒财产:如隐瞒共同财产或债务,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 遗漏赡养或抚养安排:如未明确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安排。
除了以上这些表述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需要遵守,例如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述等。在编写离婚协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