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政策。欢迎阅读转发!
大连公租房申请要求政策
申请保护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单身且年满35周岁的申请人可以单人家庭申请;孤儿申请人必须年满 18 岁。
(一)低保和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在四区有居民登记城市;
2.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名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7平方米(含原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全市四区(含高新园区)所有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面积之和,包括买卖、继承、赠与、征收(拆)的住房面积申请日期前5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全市四区(含高新区)有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二)中低收入住房家庭困难
1.申请家庭中至少1人在本市四区户籍满5年;
2.全市四区(含高新区)户籍和居住证家庭成员年均收入低于34840元(2903元/月);
3。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超过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超过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家庭资产不超过60万元;家庭成员在本市四区(含高新区)以外的房产纳入家庭资产;
4.一个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7平方米(含原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买卖、继承、赠与、征收(拆迁)的房屋面积。家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按家庭成员持有户籍和居住证的四类人员计算全市各区(含高新区)。
(3) 农民工家属
1.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四区居留证合计满三年,且申请当年仍持有居留证;
2、与全市四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m一年以上,并自申请之日起在全市四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
3。申请保护的家庭,以申请居留证的家庭成员计算上年度收入,在全市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34840元(2,903 元/月);
4.申请之日前5年内,居住在市四区(含高新区)的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也从未拥有过住房(包括租赁的公房)。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3日大连市住房公报:
关于低收入家庭在公租房内
关于将补贴转为实物并开展租赁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推出公租房补贴已转为用于租金分配的实物。具体通知如下:
1.配租工作流程
根据工作流程,387户申请公租房最低收入类别的住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完成系统申请、摇号和公示。但由于受疫情影响延误,为完成shor的入住相关工作为了尽快入围家庭,我们现在开始对入围家庭进行实地验房、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入围家庭保持手机畅通。
二、管理单位电话
春季A区:39563203
春季B区:39546312
正门:39578011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2 年 10 月 13 日
申请人需要声明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承诺书和授权书,以检查居民的经济状况。
2.《大连公租房保障申请表》。
3.申请保护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人士提供单身申报个人担保)。
4.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和资产证明(详见《大连公租房保障申请表》)。
5.申请被保障家庭住房权属证明(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的房屋交易、赠与或拆迁)。
6.审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验收审核程序
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凭居住证到单位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大连公租房保障书》申请表”,按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代理人须持有公证部门出具的代办委托书)。录用及评审程序如下:
1.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公示。
3.委托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机构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出具验证报告(纸质和电子数据)。
4.市国土房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分局审核。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