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廉租住房等国家政策扶持措施对稳定社会、维护中低收入群体利益有很大帮助- 收入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南京廉租住房申请条件详情。欢迎阅读转发!
申请条件详情南京廉租房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城镇居民在江南六区户口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低于规定标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 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低于规定标准。3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廉租住房。
2、申请廉租住房的新员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南京户籍;
(2)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不满5年;
(3) 实验室r 合同或劳动合同规范完整,收入稳定;
(4)继续缴纳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本市1年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申请廉租住房的农民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工作满5年及以上;
(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如新就业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 申请日期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和交易的人员,或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或父母申请人的配偶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且房屋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申请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家庭收入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可以看出,南京市对申请南京廉租住房的条件划分得非常仔细,新进职工、农民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条件是其中,政府对租用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实施租金减免,最大限度减轻贫困户租房负担。
南京市江宁区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出租住房:
(1) 城市居民e 户口在江宁区居住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14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3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
(4) 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以下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uan,中低收入住房困难:3人户20万元以下; 2人家庭低于23万元; 4户17万元以上);
(5)低于规定标准的家庭车辆(2户或1户以上)拥有8万元以上机动车的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拥有两辆或一辆以上机动车且价格超过12万元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低收入户-收入困难户)。
公租房优先提供给无房低收入户、低收入户、
35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申请公出租小时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套按规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城市低收入、中等收入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江宁区户口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5.家庭车辆保有量低于规定标准。
当多户家庭居住在同一栋房子中,且其中两户以上符合购房条件时,若其中一户、其他户住房面积超过本市保障标准,则家庭协商确定申请购买的家庭。
(2) 有本市无户籍和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户。
(3) 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产权登记和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毕业不满5年的新员工。
(四)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3.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住房租金补贴:
(1) 江宁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 中低收入家庭本区收入性住房困难认定标准。
各街道自行申请后,初审,区民政局和房改办会重新审核。 , 以示监督。
廉租房可以自己买吗?
你可以买,但它不属于你。即使你买了廉租住房,产权仍然是政府的。根据中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租金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增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能力。 . 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按最优惠标准收取。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用于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的角度来说,是允许购买的。毕竟廉租住房的初衷是以购房、租房、补贴等形式帮助特定群体,只要符合相应条件,相关审核标准vant部门满足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以购买的。
因为廉租房涉及地方财政,导致低——租房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而廉租住房的产权完全属于政府。买方只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房源或捐赠廉租房资金。政府或者经政府认定的单位自行建设、购买、改造的廉租房,以及社会捐赠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