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双非学历院校,即既不是985也不是211。上海对外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的重点大学和一所涉外商学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双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欢迎您阅读和转发。
“双飞”上海对外贸易大学怎么样和经济学
1.办校历史
上海国际贸易学院始建于1960年,上海国际贸易学院位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市。打开。是前者的直属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大学科门类为主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它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学校批准的全球首批12所教学学院中唯一的一所。
2.学科建设
学校拥有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Ⅰ类高原)、工商管理(Ⅱ类高原) ),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进入软科前20%,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软科前30%。
3.学校排名
校友会在2022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309位;
2022年软科学中国大学排名第175位;
2022年排名第13位软科学对中国财经大学的研究。
从办学历史、学科建设和学科建设这三个方面来看学校排名方面,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实力不容小觑。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虽然不是985/211,却是一所小而精的金融学院在财经类大学中名列前茅,甚至优于西方多所211大学,众多金融领域知名精英均毕业于该校。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牌专业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设有13个学院(教学部)、33个本科专业;有高校高水平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5个,应用经济学进入软科前15%;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6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4个,上海市一流大学1个s本科建设先导计划项目,上海市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试点高校1个,上海市属高校申请本科试点专业2个。
上海高峰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上海市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国际贸易(上海市重点学科);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工业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与应用语言学、国际贸易法(国际法);
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电子商务、审计;
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
民族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语言、金融、工商管理、物流管理。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转专业要求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根据《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申请条件
1.针对真正有兴趣和特长,能够更好地利用的本科生专业转专业,第一学年课程考核平均绩点在3.15(含3.15)以上(不含本科升学)的,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二学期开始前14周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第三学期开始,经学校批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将被录取到转专业的二年级学习,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⑴ 课程不及格者;
⑵ 被处分者;
⑶以特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t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入学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⑷经学校确认无适合转专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获准转专业的,从下学期起在转专业的低年级入学,且已通过的课程可申请学分认定:
⑴学生入学后如发现某种疾病或身体缺陷,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就读原专业,但仍可就读本校其他专业者;
⑵ 经学校确认有特殊困难的学生,不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⑴大三本科生;
⑵大三及以上;
⑶ 录取当年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转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注:春招专业分数线指录取当年分数线最高者)学院秋招专业当年生源);
⑷以专项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⑷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对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离校返校。
4.转专业次数限制为1次。
二、处理过程
1. 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应充分了解专业及转专业情况,如有疑惑,可到学生的“就业个人咨询”窗口个人考核事务中心。
2.符合第一类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教务处网站相关页面提交申请。第三类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转入学院。
4.学生将参加申请转入学院的评估,由学院决定是否同意转入并报教务处。向学院申请转学并同意转学后,将学生名单通过OA系统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收到后,学校予以批准,教务处向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发出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申请学分认证,填写《转专业学生学分认证申请表》。
7.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按转年级和转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
三、补充规定
一、本实施细则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教务处负责或本实施细则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