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安排建设的住房,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障性住房。它的价格远低于商品,所以更多的人会选择经济适用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简单介绍,欢迎查阅。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1)家庭中至少有1人在本市有城镇常住户口市区(不含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军人符合安置条件);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有未成年子女及有监护人]或35岁及以上单身无房;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年收入80%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向社会公示在前一年。
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市政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持户口登记证申请个人或家庭成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登记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复印件(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您已婚d、提供您的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离婚有孩子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离婚协议书和未再婚证明。遗孀有子女的,提供遗孀死亡证明复印件(原件)和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无子女、丧偶无子女视为单身,须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所在地应当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现行住房证明:如果工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和户籍地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
8.特殊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市户籍家庭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p
1.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合法的扶养、扶养、扶养关系,共同生活;
2.家庭形成T职工实际居住在本市,连续3年在本市有城镇常住户口,并在申请所在地连续2年有城镇常住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
4. 3人及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的; 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上述标准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不足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应用前5年内没有卖房或捐过款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捐赠除外。
6.区政府纳入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生活困难户保障补助的家庭可申请,但已领取征收(拆迁)货币补偿但截至五年内,不得申请共同财产保障性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含未婚、丧偶、离婚3年以上),男性年满28周岁或年满25周岁女性但不超过7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