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条件一览表
北京市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条件变更。申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不再需要开具社保缴费记录。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北京工作居留许可申请条件一览表。欢迎参考。
在北京申请工作居留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的城市行政区域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在京设立在异地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人员有固定在这个城市的住所并遇到其中一位符合条件,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含)以上学历人才;
(2)中级(含)以上专业人才 具有技术职称或相当学历资格的人才;
(三)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特殊领域和行业。
第八条【申请条件】来京登记暂住半年,符合在京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继续学习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稳定就业是指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符合条件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二、三产业及其中之一持有营业执照等条件;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包括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继续学习是指取得学籍,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提供材料】来京申办《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提交近期照片,并提供住所如实提供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
应用程序许可人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机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代办】老年人、残疾人等来京人员,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留证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监护人代为办理居住证;由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出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出具《北京市居住证》。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审查部门应当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补发和换发】居住证遗失、损毁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办理补发、补领手续。
居留证件持有人换发新证件时,应当交回原证件。
新办《北京市工作居留证》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申请单位过去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六个月
(2)提供最近六个月按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非营利组织营业执照外国(地区)在北京设立的分支机构股份公司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见证人《北京市工作居留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人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申报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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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证人同背景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证人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
(九)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和居留许可制度的若干意见 《通知》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地(地区)、非法人在北京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其聘用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工作《居留许可》: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或同等学历;
(三)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特殊领域和行业急需紧缺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