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满足条件,即使多年后也可以转让,无论过了多少年都不会拒绝转让登记。根据《汽车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登记。
首先,车辆的内容与车辆档案记载的记录不符,海关监管车辆为海关监管。海关解除监管或准予移交的。抵押登记和质押设定中的车辆。
车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机动车原产地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原产地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件不符的。车辆符合政府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封、扣押车辆。汽车被盗。
以上情况不能改名字,车检不通过,就不能通过。没有办法转移所有权,因为它必须被强行处置。
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来找我。 _x000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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