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面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这表明,每个市(区)要选择3-5个社区开展全社区建设试点,2022年10月启动,2个持续一年。通知指出,试点社区要规划建设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幼儿园、日托中心、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食堂、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那么如何构建一个完整的社区试点呢?规定幼儿园、托儿所、养老服务站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百户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60%以上的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此外,试点社区应与居民生活需求相适应,配备便利店、蔬菜店、食堂、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及家政服务网点。